银企合作
颐和黄金贵金属提货卡是由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发行,用于“颐和黄金”产品的购买的专用卡。颐和黄金贵金属提货卡是颐和黄金系统以及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威海银行及其下属指定支行网点(京津冀区域)进行销售和运营的电子预付费储值消费卡(以下简称“颐和黄金提货卡”)。颐和黄金提货卡持有者只限颐和黄金系统以及银行及其下属支行范围内,购买和消费颐和黄金的产品,不可以兑现现金.
1、颐和黄金不记名提货卡有效期限:3年;(根据最新法规:记名卡可挂失、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不能挂失,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2、颐和黄金提货卡有效期为激活开通之日为准,有效期三年,卡面上提示的有效期仅为参考,详情请登录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热线;
3、有效期满后卡内仍由余额时,颐和黄金将在此后每个月的第一天按照卡内未消费初始余额的10%收取账户管理费(不足20元的按20元收取);收完为止;(根据最新法规:发卡企业可按成本收取制卡费用;不记名卡可收取换卡和过期账户管理费用;记名卡可收取挂失、换卡和转让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发卡企业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1.天津地区:公司及指定银行网点;
2.北京地区:公司及指定银行网点;
3.河北地区:公司及指定银行网点;



